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闪送员回应进商场购物被拒

2月16日,男子身穿闪送制服进商场被拒一事引起热议。视频中,男子称自己只是想给老婆买个口红,因为披着闪送工作服导致一进商场就被拦下,要求他脱掉制服。当事人情绪激动,表示自己不需要任何赔偿,只希望得到尊重和道歉。

因顾客身着外送制服便对其多加阻拦,许多网友认为这是赤裸裸的职业歧视行为。去年7月,同样因拒绝外送人员入内上热搜的北京skp接线人员在网友致电时曾表示:因为觉得“商场里有很多顾客,如果看到外送员在里面跑来跑去,商场形象不太好”。

商家究竟是因为部分外送人员赶时间横冲直撞容易打扰到顾客,还是认为有外送人员出入的商场形象不够“高大上”,我们不得而知。此类事件频发,商家给的理由是“防疫需要”“维护秩序”。既然“来者是客”,商家又是如何仅凭衣着来区分顾客进入商场的目的?因为露出作为服务行业的“外送”职业标识便被剥夺作为消费者的权利,这种涉及歧视的行为无疑在制造商家、消费者、外送服务人员三者之间的矛盾。

民法典中强调,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。视频中男子被要求“脱掉工作服方可入内”不仅没有法律依据,也是一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。

外送所代表的部分服务行业虽然技术含量不高,却是社会不可或缺的职业。尤其疫情期间,外送小哥们身兼数职,极尽可能地为有需求的人们提供生活必需品。既然商家提供资源,平台提供服务,顾客享受服务,为何不能容忍服务人员与顾客共用空间?不排除部分顾客爱面子等原因,觉得与外送人员同时出现在高档场所内是不合时宜、不体面的。而商家一味迁就讨好,设立如此不平等的“规矩”,导致象征顾客和服务人员地位的天平严重倾斜。

此类事件让隐藏在我们身边的“职业鄙视链”逐渐清晰。被认为是职业金字塔底端的服务行业,处在“职业鄙视链”下游位置,在生活中往往是大多数戾气的承受者,服务人员并不能时时得到与所付出的劳动相匹配的尊重。需要明确的是,每个人在社会中充当“被服务者”的同时,同时亦承担着“服务者”角色。

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了新需求,对于外送行业这类新兴职业从业者的保障也要跟上。这种保障不仅是行业规范、劳动制度这类硬性措施,还要有软保障——也就是说,社会上对于新业态从业者的尊重也该跟上。毕竟,一座能维护服务者“体面”的商场,方能凸显真正的“高大上”。

标签: 闪送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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