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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长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助力企业减负

按照国家统一部署,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印发《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》(皖人社发〔2020〕3号),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单位部分,界首市人社局征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,2020年2月至6月为参保单位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约3044.54万元,缓解企业资金流动紧张情况,有力推动企业生产发展。

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、渡过难关,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,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安徽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印发《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》(皖人社发〔2020〕11号),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单位部分延长至2020年12月。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,界首市人社局征缴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,认真学习贯彻皖人社发〔2020〕11号文件精神,并通过线下讲解、电话答疑、QQ工作群上传此通知等方式大力宣传,多渠道贯彻落实文件精神,预计2020年下半年将帮助企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约3492.55万元,全年帮助企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约6537.09万元,有效减轻企业负担,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,促进我市经济发展。

标签: 社会保险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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